家校社协同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作者:白海峰 郭奕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素养是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法治观念的认同以及守法护法能力的综合体现,是现代社会合格公民的核心素质。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未来,其法治素养的培育不仅关乎个人健康成长,更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然而,近年来出现了部分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规则敬畏缺失、行为边界不清等苗头。在此背景下,亟须以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为依托,系统性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未来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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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必要性
从个体成长规律看,青少年处于价值观塑造关键期,认知与判断能力尚在完善,易受不良因素影响。法治素养能帮助其建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边界,在面对矛盾纠纷、遭遇校园欺凌、网络风险时学会依法维权,实现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健康过渡。从国家发展战略看,青少年作为未来建设者,其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平的法治环境支撑,创新驱动需要产权保护意识保障,社会治理需要契约精神维系。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就是为国家储备懂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助力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目标的实现。从法治建设逻辑看,法治社会的根基在于全民守法。青少年作为法治建设的后继力量,其对法律的认同度决定着法治信仰的传承。只有在青少年群体中培育法律至上观念,使其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治权威,才能形成“全民守法”的社会共识,夯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底层基础,推动法治建设从制度层面转化为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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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
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的必然选择
传统法治教育以学校为主导,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刻板、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家庭法治教育多依赖家长个人认知水平,社会法治资源未充分整合,导致法治教育碎片化。家庭、学校、社会是青少年成长的三大场域,在法治素养培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且存在内在协同逻辑。家庭是法治观念的启蒙场所,通过家风家训传递法治文化;学校是系统化教育的主阵地,通过课程设计强化规则意识;社会是实践体验的拓展空间,通过司法实践深化法治认知。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在法治教育中具有互补性。唯有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的立体化培育体系,才能实现法治教育从“碎片化”到“系统化”、从“知识传授”到“素养养成”的转变。三者协同的本质,在于形成目标一致、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育人格局——家庭奠定法治认知的情感基础,学校构建法治理论的知识框架,社会提供法治实践的真实场景,最终实现“知、情、意、行”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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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的实践路径探索
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完善的家校社协同机制是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制度保障。应探讨推进专项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增设家校社协同责任条款,明确三方责任,例如规定学校组织法治实践、家长参与法治课程、社区提供法治实践场所等义务。制定统一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标准,将法治教育目标分解为各学段具体指标,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体系,并形成规范体系。建立教育、司法、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共享政策信息,统筹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推行在学校设置法治副校长,在社区设置法治辅导员,为加强协同提供人力保障。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教育形式的创新是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和实效性的关键。家庭法治教育的核心在于“以身作则”与“生活渗透”。应注重在亲子互动中渗透法治教育,通过讨论社会热点事件、分析家庭案例(如消费维权、相邻关系等),引导孩子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掌握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法治主题的社会实践,增强法治教育的体验感。学校应构建“课程教学、校园治理、实践活动”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在各环节融入法治意识培养。在法治课堂中,除需培育学生自身权利保护意识外,教师还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剖析法律后果,明确行为边界,培育学生对法律和规则的敬畏之心。社会各界应整合资源,为青少年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场景。司法机关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公安机关可针对校园周边治安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社区可设立青少年法治驿站。通过拓展与创新教育资源,形成沉浸式法治教育生态。
深化重点问题治理。深化青少年重点问题治理是巩固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环节。应聚焦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等现实突出问题,建立家校社风险联防机制,及时进行问题预警和教育干预。参照各级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典型案例处理经验,制定协同处置工作指引。针对重点青少年,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组建法官、教师、社工协同的干预团队,开展“一对一”法治帮扶计划,通过个性化方案提升其法治认知与行为规范。
家校社协同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新时期青少年成长挑战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深化重点问题治理,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转向“多维共育”,从“被动普法”升华为“主动信仰”,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培育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持久活力。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