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专属政策“大礼包”来了,我省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N海都见习记者 罗丹凌 福建日报
福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中小微企业基数大,在民营企业群体中占比高,撑起了民营经济的“大半壁江山”,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守护好这“大半壁江山”,支持它们健康发展?
近日,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创新转型、支持发展壮大、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企业所需,政策所向:每一条都对应企业急难愁盼
政策措施要管用实用,关键在于找准痛点,精准施策。省发改委副主任王高辉说,在此基础上出台的《若干措施》,从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
拆解这份专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大礼包”,每一条都对应着企业急难愁盼。
市场需求不足,经营困难,怎么办?支持各地开展70场以上“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深入开展“福品销全球”活动,每年遴选50场左右面向新兴市场的重点境外展会;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结合实际提高预拨资金比例……《若干措施》从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开拓市场、支持参与“两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发展信心。
科技创新动力有余,底气不足,怎么办?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省级给予2%的贴息支持,最长3年;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共享服务……《若干措施》从支持技改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创新服务供给等方面,激发创新动能,激活发展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还延续和优化了一批受惠面广、支持力度大、契合需求期待的惠企政策,为市场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对入选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符合招用登记失业人员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500元的扩岗补助……这些早前推出的政策干货,在实践中行之有效,企业反响良好,在《若干措施》中不仅得以延续,还适当优化,拓展适用范围,以期让好政策惠及更多的中小微企业。
“1+1>2”的协同效应:既注重政策的协同,又强调部门间的协同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直面中小微企业招工引才难现状,《若干措施》给出了全套解决方案。
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开展跨区域专场招聘、高等院校引才等联合招聘活动;鼓励各地在人才房、公租房、子女就业等方面,加大对人才的保障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在引才、用才、留才等不同节点既各自发力,又协同出力,打出了一套有力的政策“组合拳”。
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发挥协同效应,实现“1+1>2”?
《若干措施》坚持系统协同,增强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协调性。一方面,注重政策的协同,加强科技、财税、金融与用工、用地、监管执法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另一方面,强调部门间的协同,提出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督导政策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技术、市场等困难问题。
如何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加快创新转型步伐?省工信厅副厅长许永西表示,今年计划新培育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一批“小巨人”企业;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领域实施25个左右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加力扩围“两新”“两重”,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出台融资租赁贴息政策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
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企业,它们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缺乏优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文生表示,为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我省支持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2024年全省共办理“个转企”登记2600户,服务182.9万户次个体户、5.9万户次企业重塑信用,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近年来,首发经济在我省呈现积极发展态势。不久前,我省出台《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支持品牌首店、首发、首秀、首展。
构建政策落实闭环:18条举措进一步细化拆分出48项子政策
好政策,还要落实好。在前期调研中,一些中小微企业反映:“政策看不懂、申报不会办。”这无形中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和企业获得感。
作为文件起草部门和民营经济发展牵头部门,省发改委在牵头研究起草《若干措施》中,就积极探索推行政策指南式管理,加强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形成可验证的政策落实闭环。
据悉,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已会同省大数据集团,将《若干措施》18条举措进一步细化拆分出48项子政策。这些子政策一部分属于优化环境、企业直接可以享受的内容,一部分还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细化配套措施。
“我们着重就当前已出台的政策,聚焦政策适用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方面,从7个维度开展政策拆解,将惠企政策转化为企业看得懂、会申报的操作指南,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王高辉说,下一步将在“福建易企办”平台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清单化形式进行展示,让每家企业都能够清清楚楚知道某项具体政策“能否享受、如何申报、有问题咨询谁”。同时,推动抓紧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并及时拆解、形成指南、向社会公开。
《若干举措》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将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同时,对于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至50%以上。
这些措施如何确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副厅长林郁表示,该厅将严格落实《若干措施》,通过将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占比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确保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份额的落实;通过在政府采购文件模板中嵌入采购人预付条款,降低中小微企业垫资成本。
编辑: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