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时讯息 >

“清明祭英烈,法治护忠魂”,今年的清明祭英烈因这部条例而不同

时间:2025-04-02 10:03:00

极目新闻记者 陈倩 王俐燃

摄影记者 宋枕涛

通讯员 常梦星 鲁蒙

“愿烈士英灵见证:这山河无恙的人间,永远跳动着赤子之心!”在施洋烈士像前,军休干部郭强深情讲述。

4月2日的武汉市施洋烈士陵园,翠柏迎春,湖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军休干部、大中小学生及各界群众数百人庄重肃立,缅怀英烈。

今年的清明祭英烈活动,因一部法规的出台而有了不一样的意义。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武汉市和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在施洋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法治护忠魂”省级示范普法宣传活动,在告慰英烈的同时,向前来祭扫的社会公众宣传《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今天与历史的对话,请先烈们放心

走过长长石阶,在烈士纪念碑前献上一朵花,在场的干部群众用这样的方式,寄托对英烈的无限怀念。

“这盛世正如烈士所愿,但民族复兴仍需薪火相传。”军休干部郭强深情告白,“愿烈士英灵见证:这山河无恙的人间,永远跳动着赤子之心!”

来自武昌工学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代表曲笑宏回忆起自己的军营岁月:“站岗执勤时的日夜坚守,野外拉练中的咬牙坚持,都让我深刻体会到责任与担当的重量。军队生活锻造了我的意志,也让我对英烈们的奉献有了更深切的感悟。如今重返校园,施洋烈士以及无数革命先烈的精神,依旧时刻激励着我。”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实验小学建和分校少先队员代表戴子玥说出了他们的心声:“作为新时代少先队员,我们传承的不只是故事,更是精神火炬。在纪念馆里,看到您用过的钢笔,仿佛还能感受到笔尖流淌的热血;在校园中,我们传颂董必武老先生为您题的诗,让革命旋律在新时代回响。”

请先烈们放心!把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这是今天的后辈们对先烈最好的告慰。

他们宣传的这部条例,走在全国前列

在施洋烈士陵园,宣传《条例》的展板,解答群众问题的工作人员,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让今年的清明祭英烈活动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2025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它在多个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

以尊崇为基,完善英雄烈士缅怀纪念机制。

条例通过规范烈士纪念日活动、礼兵仪仗、送迎安葬仪式等事项,实现“一场仪式一堂课”,让缅怀纪念活动成为全社会铭记英烈功勋荣誉、传承英烈精神的鲜活载体。同时,突出政府部门和相关保护管理单位的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保障职责,明确有关方面应当引导单位和个人采取庄严有序、安全文明、绿色生态的方式进行祭扫。此外,条例还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跨部门协作,运用技术鉴定比对等方式全力溯源,加强无名英雄烈士身份确认和寻亲工作。

以保护为重,强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由谁管、怎么管、如何用等问题。在管理主体上,明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为原则,以现行保护管理单位继续负责保护管理为例外。在管理方式上,针对上位法规定,结合湖北实际予以细化,依法明确八类禁止性行为清单。在保护利用上,加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放力度,明确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方便社会公众瞻仰、悼念。

以传承为本,深化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弘扬。

条例规定通过史料研究、展陈展示、文艺创作、媒介传播等形式,传承和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让红色故事焕发新的生命力。明确将英雄烈士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让世代铭记英烈。注重加强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培育“红色使者”。同时,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该依托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教学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祭扫英雄烈士、担任志愿讲解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纪念教育和研学活动,推动英烈精神薪火相传。

以关爱为要,落实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

条例对英烈遗属抚恤优待作出具体规定,让抚恤优待制度既有保障力度,更显人文温度。明确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发放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并依法保障其他抚恤补助待遇。首次在全国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同时,在英雄烈士遗属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就业、养老、住房等方面优待的基础上,明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及时更新优待目录清单,保障各项优抚政策实施。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定期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英雄烈士遗属,关心遗属生活情况,为社会各界关爱和帮扶遗属提供便利。

法治护忠魂,荆楚开启红色传承新篇章

湖北是一片红色的沃土,辛亥革命始于武昌,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湘鄂边、鄂豫边等革命根据地的主体在湖北,诞生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军团、红三军团、红二十五军等红军主力部队。70万荆楚儿女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生命,目前全省在册烈士12.9万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8处。《条例》的出台,也为湖北加强烈士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爱东说,湖北认真落实烈属各项政策待遇,制定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发布109个省级优待项目,实现全省358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优惠优待全覆盖,16个市州推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落实邀请烈属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悬挂光荣牌等荣誉激励机制,广大烈属的幸福感、尊崇感不断提升。湖北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聚力打造“全国英烈精神弘扬激励的胜地”。

据了解,湖北将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节,指导各市县常态化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律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将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年”活动,督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烈士纪念设施权属、建设、安葬、服务、制度、队伍等各方面管理,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结合抗战胜利80周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烈士纪念日等褒扬纪念活动,推动英烈事迹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不断提升英烈事迹精神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弘扬正能量,汇聚支点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