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高校拟花75万采购299元防火墙实为路由器”:审核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被问责
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近日,有网友发消息称,2025年5月发布的《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CQS25A003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重庆三峡学院采购的“普联TL-R473G出口防火墙”,中标价格为75万元一台,但该型号产品在某电商平台普联官方旗舰店售价仅299元。

此前发布的采购中标公告

普联TL-R473G电商平台价格
5月11日,重庆三峡学院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称,近日该校“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引发网民质疑,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实。因工作需要,该校需购买网络防火墙及DNS设备,在招标文书中明确提出了需满足的技术标准。2025年5月6日该采购项目完成竞争性谈判,拟中标供应商为丰都县洪正商贸有限公司。5月9日该校工作人员查询相关资料,发现拟中标的产品(普联TL-R473G)不符合该校要求的技术标准,并开展取证工作。经核查和取证,拟中标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实际是普通的千兆有线路由器,与该校要求的网络防火墙技术标准严重不符。该校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实施采购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5月10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已发布采购终止公告。

最新发布的终止公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可能存在失误或者违法采购情形,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终止招标是合规的。高校采购采用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应当不少于20天。虽然不确定高校采购防火墙是否必须要采用招投标方式,但是既然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就应当参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告。招标公告发布主体通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高校采购中,一般是高校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发布。审核主体因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管理体制而异。对于高校政府采购项目,校内一般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相关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若委托方与供应商串通,如泄露标底、透露潜在投标人信息等,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审核方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明显违法违规内容未发现,导致不合理公告发布,相关部门可能对其进行问责,给予行政处分。如存在串通行为,也需要追究监督方的刑事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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