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曝光4起校外培训违法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动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选择部分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谨慎防范,请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共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秩序。
1.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星晖校外托管中心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十里堡村11幢4009、4010、4011、4013室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1月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22630元。
2.烟台安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附楼4楼403室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1月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3000元。
3.烟台市芝罘区菁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在芝罘区四马路99号附1号丰汇大厦五层以非学科培训的名义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2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退还所收取费用,并没收违法所得10860元。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对董事长季某芳、校长吕某峰予以警告。烟台中大德美学校对参与有偿培训的在职教师迟某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取消本年度绩效考核奖。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参与有偿培训的桃村中心小学在职教师丁某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分、取消两年内评先选优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扣发2024年下半年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4.烟台广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山区前七夼飞龙西巷2号开展美术培训。2025年3月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3825元。
来源:烟台教育发布
责任编辑:赵成玉